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47單選題

甲、乙為採分別財產制的配偶,甲死亡時留下540萬元,以遺囑全部遺贈給其好友;甲除配偶乙之外,尚有父丙、姊丁、妹戊在世,丙合法拋棄對甲之繼承。請問戊就甲之遺產有特留分額為多少?

A45萬元正確答案
B67.5萬元
C90萬元
D135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配偶乙與第二順位父母同為繼承人,丙拋棄後由乙與母(無母則影響應繼分計算)處理;本題戊屬第三順位,須先確認繼承人結構後算特留分。

為什麼答案是 A

父丙拋棄繼承後,第二順位無其他人(僅列丙),繼承落至第三順位兄弟姊妹丁、戊。配偶乙與兄弟姊妹並存,乙得應繼分1/2=270萬,餘270萬由丁、戊均分各135萬。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1/3,故戊特留分=135萬×1/3=45萬元。

考點:兄弟姊妹特留分1/3考點:特留分比例錯置考點:應繼分算錯考點:應繼分誤當特留分
載入中…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