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應一併成立幾人以上之工作小組?
B正確答案
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應一併成立三人以上之工作小組,負責行政與資料提供。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依政府採購法第94條規定,機關應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其成員以三人以上為原則。
考點:工作小組人數考點:人數混淆陷阱考點:工作小組必要性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應一併成立三人以上之工作小組,負責行政與資料提供。
評選委員「五至十七人」,幕僚工作小組「三人以上」,數字別記混。
逐選項分析
A工作小組人數✕
錯誤。工作小組成員應為三人以上,非一人,此選項人數不足。
B工作小組人數✓ 正確
正確。依政府採購法第94條規定,機關應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其成員以三人以上為原則。
C人數混淆陷阱✕ 陷阱
錯誤。五人易與評選委員會委員人數(五至十七人)混淆,工作小組規定為三人以上。
D工作小組必要性✕
錯誤。法規明定機關成立評選委員會時應「一併成立」工作小組,並非不必成立。
採購評選委員會與工作小組組成對照
| 項目 | 人數規定 | 主要職掌 |
|---|
| 採購評選委員會 | 五至十七人 | 負責評選、審查及決定最有利標 |
| 工作小組 | 三人以上為原則 | 負責提供資料及辦理各項行政工作 |
考生常將「採購評選委員會」的委員人數(五至十七人)與「工作小組」的人數(三人以上)搞混。記住委員是5至17人,幕僚工作小組是3人以上,且兩者成員不得互相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