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3 年第 26 題單選題
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將土地贈與友人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間之贈與契約無效
B甲、乙間之贈與契約有效
C甲、乙間之贈與契約效力未定正確答案
D甲、乙間贈與契約原則無效,惟若經其輔助人承認則溯及生效
C正確答案
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所為需同意之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非無效;輔助人承認後溯及生效。
為什麼答案是 C
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所為須同意之行為,效力未定;輔助人承認則溯及生效,拒絕承認則確定不生效力,符合民法相關規定。
考點:監護≠輔助考點:輔助同意要件考點:效力未定考點:效力未定≠無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所為需同意之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非無效;輔助人承認後溯及生效。
輔助宣告≠監護宣告;監護→無效,輔助→效力未定。記住這個對比,秒解!
逐選項分析
A監護≠輔助✕ 陷阱
無效是監護宣告之人(受監護人)所為行為的效果,受輔助宣告之人與受監護人法律地位不同,不可混淆。
B輔助同意要件✕
贈與土地屬重要財產行為,受輔助宣告之人須得輔助人同意,未得同意不能直接認定有效。
C效力未定✓ 正確
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得輔助人同意所為須同意之行為,效力未定;輔助人承認則溯及生效,拒絕承認則確定不生效力,符合民法相關規定。
D效力未定≠無效✕
效力未定與無效在法律性質上截然不同;「原則無效,承認後溯及生效」的描述混淆了兩者概念,正確應為「效力未定,承認後溯及生效」。
監護宣告 vs 輔助宣告 法律行為效力對照
| 類型 | 行為能力 | 法律行為效果 | 輔助/監護人角色 |
|---|
| 受監護宣告之人 | 無行為能力 | 無效(絕對) | 監護人代為意思表示 |
| 受輔助宣告之人 | 限制行為能力(特定行為需同意) | 效力未定 | 輔助人同意/承認 |
| 完全行為能力人 | 完全行為能力 | 完全有效 | 無須他人介入 |
考生最易將「輔助宣告」與「監護宣告」混淆:監護宣告→無行為能力→法律行為無效;輔助宣告→仍有行為能力但特定行為需同意→未得同意則效力未定,非無效。選A即為落入此陷阱。D選項則將「效力未定」錯誤描述為「原則無效」,是另一種混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