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3 年第 28 題單選題
甲有一筆土地,授權乙以甲之名義出賣,丙有意購買一筆土地,亦授權乙以丙之名義買受。乙乃代理甲、丙兩人訂立系爭土地之買賣契約。該土地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原則無效,但經甲、丙承認後例外有效
D效力未定,經甲、丙承認後有效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雙方代理原則禁止,但得本人承認,故效力未定—承認後有效,選D。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相關規定,雙方代理原則上禁止,但其法律效果為「效力未定」,須經雙方本人甲與丙均承認後,買賣契約方始發生效力,D敘述正確。
考點:雙方代理效力考點:無效vs效力未定考點:效力分類混淆考點:效力未定+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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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雙方代理原則禁止,但得本人承認,故效力未定—承認後有效,選D。
雙方代理→效力未定(非無效),經甲丙兩方本人承認後發生效力,記住「禁止但可治癒」。
逐選項分析
A雙方代理效力✕
雙方代理原本受民法禁止,並非當然有效,故A不正確。
B無效vs效力未定✕ 陷阱
雙方代理違反民法禁止規定,但後果並非「確定無效」,而是效力未定,本人仍可承認而使其有效,故B錯誤,此為常見陷阱。
C效力分類混淆✕ 陷阱
「原則無效,例外有效」的表述混淆了無效與效力未定的概念;雙方代理的法律效果是效力未定,而非原則上無效,故C敘述不正確。
D效力未定+承認✓ 正確
依民法相關規定,雙方代理原則上禁止,但其法律效果為「效力未定」,須經雙方本人甲與丙均承認後,買賣契約方始發生效力,D敘述正確。
代理瑕疵類型效力比較
| 類型 | 效力 | 補救方式 |
|---|
| 自己代理 | 效力未定 | 本人承認後有效 |
| 雙方代理 | 效力未定 | 雙方本人均承認後有效 |
| 無代理權代理(無權代理) | 效力未定 | 本人承認後有效 |
| 強制規定禁止行為 | 確定無效 | 無法補救 |
許多考生直覺認為「違反禁止規定=無效」,但民法對雙方代理的處理並非確定無效,而是效力未定。雙方代理的目的在保護本人利益,因此立法上允許本人事後承認以治癒該瑕疵,選B(無效)是最常見的錯誤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