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 年第 49 題單選題
甲收到公司「於2025年6月30日起10日內回復是否續約」之通知。請問下列何者為10日期間的起算點?
A自7月1日起算正確答案
B自6月30日起算
C自甲收到通知日起算
D自公司寄出通知之日起算
A正確答案
民法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本題始日為6月30日,故自次日7月1日起算。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本題始日為6月30日,故自7月1日起算。
考點:始日不算入考點:始日算入之誤考點:起算日迷思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法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本題始日為6月30日,故自次日7月1日起算。
看到『自X日起Y日內』,始日X日不算入,直接從X+1日(7月1日)起算。
逐選項分析
A始日不算入✓ 正確
依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本題始日為6月30日,故自7月1日起算。
B始日算入之誤✕ 陷阱
誤將始日算入,違反民法始日不算入之明文規定,為常見直覺錯誤。
C起算日迷思✕
期間起算依法律行為所定之始日計算,而非以收到通知之日作為起算點。
D起算日迷思✕
期間起算與寄出通知之日無關,應嚴格依法律行為所定之始日來計算。
民法期間計算核心規則
| 規則 | 法條依據 | 說明 |
|---|
| 始日不算入 | 民法第120條第2項 |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自次日起算 |
| 末日之終止 | 民法第122條 |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
考生常憑直覺認為『自6月30日起』就包含6月30日當天,或誤以為收到通知當天必須算入。切記民法期間計算原則為『始日不算入』,必須從次日開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