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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28單選題

有關胎兒的權利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非死產為限,法律在為保護其個人利益上視為已出生而有權利能力,即附法定停止條件
B胎兒未來順利活產,則自出生時起開始具有權利能力
C對於「出生」之定義,僅以自然產出為限,不包括剖腹產出
D基於對胎兒利益的保護,可以提前視為其有權利能力,因此,胎兒當然也享有繼承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胎兒關於個人利益保護視為已出生,通說採法定解除條件說,故受胎時即有權利能力並享有繼承權。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關於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繼承權屬個人利益,故胎兒當然享有繼承權(民法第1166條參照)。

考點:條件說混淆考點:權利能力起點考點:出生定義考點:胎兒個人利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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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