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80%,但在底價70%以上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要決標給最低標時,該廠商須繳交差額保證金
B若決標給次低標時,則一定不須繳交差額保證金
C縱使最低標廠商說明合理,要決標給該廠商亦須繳交差額保證金
D最低標廠商之說明,機關如認為合理,則不須繳交差額保證金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最低標報價偏低時,廠商提出合理說明即免繳差額保證金,機關不得強制要求。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廠商提出說明且機關認為合理者,即不須提出擔保。
考點:說明合理免擔保考點:決標對象關聯考點:合理說明免擔保考點:法條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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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最低標報價偏低時,廠商提出合理說明即免繳差額保證金,機關不得強制要求。
政府採購法第58條:報價偏低,機關得要求說明或擔保;說明合理即免擔保。
逐選項分析
A說明合理免擔保✕ 陷阱
廠商若能提出合理說明,即無須繳交差額保證金,非絕對須繳交。
B決標對象關聯✕
決標對象與是否繳交差額保證金無絕對關聯,且本題焦點在最低標之處理。
C合理說明免擔保✕ 陷阱
廠商說明若經機關認定合理,即不須提出擔保(差額保證金),選項敘述相反。
D法條核心要件✓ 正確
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廠商提出說明且機關認為合理者,即不須提出擔保。
最低標報價偏低處理機制
| 情境 | 機關作為 | 廠商應對 | 結果 |
|---|
| 報價偏低顯不合理 | 限期通知提出說明或擔保 | 提出合理說明 | 免繳擔保,得決標 |
| 報價偏低顯不合理 | 限期通知提出說明或擔保 | 未提出說明或擔保 | 得不決標,改次低標 |
| 報價偏低顯不合理 | 限期通知提出說明或擔保 | 提出擔保(差額保證金) | 得決標 |
選項C將「說明合理」與「須繳交擔保」錯誤連結。依法條精神,說明合理即代表無降低品質之虞,自然免除提出擔保之義務,切勿被「偏低」字眼誤導而認為必須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