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 年第 26 題單選題
有關同性婚姻相對人間之法律關係,適用民法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其適用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優先適用民法,必要時再適用施行法
B優先適用施行法,再以民法準用正確答案
C由戶政機關依職權裁量決定
D由法院依個案認定
B正確答案
同性婚姻法律關係優先適用748號施行法(特別法),未規定者再準用民法(普通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748號施行法第2條及第24條規定,優先適用施行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
考點:適用順序顛倒考點:特別法優於普通法考點:行政裁量誤用考點:司法裁量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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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同性婚姻法律關係優先適用748號施行法(特別法),未規定者再準用民法(普通法)。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施行法為特別法優先適用,民法為普通法補充準用,秒選優先適用施行法。
逐選項分析
A適用順序顛倒✕ 陷阱
違反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應優先適用施行法而非民法。
B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正確
依748號施行法第2條及第24條規定,優先適用施行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
C行政裁量誤用✕
法律適用原則由法律明定,非由戶政機關依職權裁量決定。
D司法裁量誤用✕
法律適用原則已有明文規定,非由法院依個案自由認定。
同性婚姻法律適用原則
| 適用順序 | 法源依據 | 法理基礎 |
|---|
| 優先適用 |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
| 補充準用 | 民法(婚姻章等相關規定) | 普通法補充適用 |
選項A將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適用順序顛倒。考生易因民法為一般民事基本法而誤認其優先適用,須謹記『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基本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