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36單選題

甲和乙簽訂工程承攬契約,完工後甲應給付乙100萬,而乙應於30日內完工;若乙未於期限內完工,每超過1日應給付10萬元遲延違約金予甲。乙遲延10日完工,甲主張乙應給付遲延違約金100萬,並另主張給付懲罰性違約金100萬,乙以違約金之規定顯失公平,狀告法院。有關法院可能之作為,下列何者正確?

A違約金契約已明定,依契約自由原則法院會判決乙應全部給付
B法院得視當事人約定與違約金性質而得酌減過高之違約金正確答案
C因遲延違約金及懲罰性違約金僅能擇一請求,故法院將視乙訴之聲明擇一為判決
D懲罰性違約金為契約特別之規定,故法院應先以懲罰性違約金判決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約定違約金過高,法院得依民法第252條核減至相當數額,這是法院的職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約定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且會斟酌違約金屬損害賠償性或懲罰性之性質,符合民法第252條意旨。

考點:契約自由界限考點:違約金酌減考點:違約金併存考點:無優先效力
載入中…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