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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虛偽增資刑責主體考點:負責人與股東連帶

甲男為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追求心儀之乙女,X公司增資新臺幣1,000萬元讓乙全額認購,並辦妥登記,惟乙並未實際繳納股款,甲也未要求乙繳納。此一情形被員工匿名向檢察機關檢舉,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審理中。依據公司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須負刑事責任,甲則無刑事責任
B甲與乙可能須連帶賠償公司因而所受之損害正確答案
C有罪判決確定後,法院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X公司登記
D有罪判決確定後,若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且乙已補正後,即可無須撤銷或廢止X公司登記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公司法第9條:股款未實繳卻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時,公司負責人負刑責,並與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損害,故選B。

逐選項解析

A乙須負刑事責任,甲則無刑事責任虛偽增資刑責主體✕ 易錯陷阱
主體顛倒。公司法第9條第1項處罰的是「公司負責人」。甲是X公司董事長,屬公司負責人,要負刑責。乙只是未繳股款的認股股東,不是該項處罰主體。選項說「乙須負刑事責任,甲則無」,與條文相反。
B甲與乙可能須連帶賠償公司因而所受之損害負責人與股東連帶✓ 正確
命題時條文明定,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甲為負責人、乙為未繳股款的股東,兩人可能對X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敘述正確。現行第9條第2項內容相同。
C有罪判決確定後,法院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X公司登記✕ 易錯陷阱
D有罪判決確定後,若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且乙已補正後,即可無須撤銷或廢止X公司登記✕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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