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律師 107 年 · 第 59 題 Under R.O.C. Civil Code, if an offeree responds to an offer by making a –in effect, proposes terms other than those contained in the original offer—the law treats that response as the legal equivalent of a rejection. A rejection
B acceptance
C offer
D counteroffer 正確答案
D 正確答案
受要約人若以不同條件回應要約,視為拒絕並為新要約,即 counteroffer(反要約)。
為什麼答案是 D counteroffer(反要約/新要約)= 將要約加以擴張、限制或變更而為承諾。依民法第 160 條第 2 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受要約人若以不同條件回應要約,視為拒絕並為新要約,即 counteroffer(反要約)。
看到「proposes terms other than those contained in the original offer」= 改條件回應 = counteroffer。
逐選項分析 A ✕ 陷阱
rejection 是單純拒絕,沒有提出新條件。題幹說「提出不同條件」,法律效果雖等同拒絕,但動作本身是 counteroffer,不是 rejection。
B ✕
acceptance 是承諾,需與要約內容一致(鏡像原則 mirror image rule)。條件不同就不構成承諾。
C ✕
offer 是最初的要約。題目情境是「回應」他人要約,而非發動新要約,單用 offer 不精確。
D ✓ 正確
counteroffer(反要約/新要約)= 將要約加以擴張、限制或變更而為承諾。依民法第 160 條第 2 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要約回應的四種類型 英文 中文 法律效果 條件 Offer 要約 發動契約 提出條件 Acceptance 承諾 契約成立 完全同意原條件 Rejection 拒絕 要約失效 單純不同意 Counteroffer 反要約 拒絕+新要約 變更條件回應
題目用 “legal equivalent of a rejection”(法律效果等同拒絕)誘導你選 A rejection。但題目問的是這個「回應行為」叫什麼名字,而非其效果。變更條件回應 = counteroffer,其效果才是被視為 rejection。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