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上市公司因股價表現不佳,該公司董事長甲為拉抬公司股價並製造股票交易活絡的假象,乃與其好友乙以約定價格於甲出售A公司股票時,乙同時為購買之相對行為。試問甲之行為成立證券交易法之何刑責?
A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所定之內線交易
B證券交易法第157條所定之短線交易
C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5款所定之沖洗買賣
D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所定之相對委託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與他人通謀,約定於自己出售時,該他人以約定價格買入(或反之),意圖造成交易活絡假象,正是本題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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