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從事醫療器材製造的上市公司,甲為該公司之獨立董事。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 公司董事人數不得少於 5 人
B甲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 5 家正確答案
C甲執行業務認有必要時,得要求董事會指派相關人員或自行聘請專家協助辦理,相關必要費用,由 A 公司負擔之
D甲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 A 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並不會發生解任之效果
答案與詳解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4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3家」。選項稱不得逾5家為錯誤敘述,符合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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