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為便利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籌措所需資金,遂備妥公開說明書等相關文件,申請上市。惟臺灣證券交易所審核後決定退件,經 A 公司申復,證交所仍以申復無理由拒絕 A 公司上巿,A 公司應如何救濟?
A逕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起訴願
B得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起訴願
C須先與臺灣證券交易所進行仲裁
D得於退件之緣由改善或消滅後,備妥相關文件,重行申請上市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證交所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申請被退件後,A公司應就退件事由改善或待事由消滅,重行備齊文件申請上市,此為實務上唯一可行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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