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一般給付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一般給付訴訟不限於人民擔任原告,行政機關亦得擔任此類訴訟之原告
B甲依行政機關命其給付新臺幣 10 萬元之行政處分而已為給付,但認為該行政處分違法,原則上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返還正確答案
C行政機關發布某類食品之檢驗報告,A 廠商認為該份報告內容不實損及其商譽,其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行政機關撤回或更正所發布之訊息
D人民若欲請求行政機關未來「不作成」某項行政處分,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B正確答案
若想討回因「行政處分」而繳納的錢,必須先提起「撤銷訴訟」消滅該處分,不能直接單獨打「一般給付訴訟」,這是考選部最愛考的訴訟類型選擇題!
為什麼答案是 B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第2項規定,給付訴訟之裁判若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因為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前具有效力,國家受領給付具有法律上原因,故不能「原則上直接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必須先打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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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若想討回因「行政處分」而繳納的錢,必須先提起「撤銷訴訟」消滅該處分,不能直接單獨打「一般給付訴訟」,這是考選部最愛考的訴訟類型選擇題!
看到「依行政處分給付」想討回,秒選「撤銷訴訟併為給付請求」。只要處分沒被撤銷,國家收錢就有合法依據,不能直接打一般給付訴訟。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行政訴訟法第8條規定「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得提起給付訴訟」,並未限制只能由人民當原告。實務上,行政機關基於公法上契約(如行政契約違約)向人民請求給付時,亦得作為原告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B✓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第2項規定,給付訴訟之裁判若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因為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前具有效力,國家受領給付具有法律上原因,故不能「原則上直接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必須先打撤銷訴訟。
C✕
敘述正確。行政機關發布檢驗報告屬於「事實行為」,並非行政處分。廠商請求撤回或更正,屬於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依法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D✕
敘述正確。請求行政機關未來「不作成」某項行政處分,學理與實務上稱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不作為屬於「非財產上之給付」,因此其訴訟類型歸類於一般給付訴訟。
行政訴訟給付類型比較
| 訴訟類型 | 請求客體 | 適用情境 | 法條依據 |
|---|
| 一般給付訴訟 | 財產、事實行為、不作為 | 公法契約討錢、要求更正新聞稿 | 行訴 §8 I |
| 撤銷訴訟併求給付 | 撤銷違法處分 + 財產 | 被違法開罰單已繳納,要求撤銷並退錢 | 行訴 §8 II |
| 課予義務訴訟 | 作成行政處分 | 申請建照被拒絕或機關裝死不理 | 行訴 §5 |
考生常忘記「行政處分」具有構成要件效力(存續力)。只要處分還活著,國家收你的錢就不是不當得利!必須透過「撤銷訴訟」把處分殺掉,才能把錢要回來,絕對不能跳過撤銷訴訟直接打一般給付訴訟。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