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下列有關國際法法源之陳述,何者正確?
A條約與國際法院判決是國際法法源中,位階最高之法源
B習慣國際法並無存在價值,當代國際法完全以條約為依據
C若當事國同意,國際法院得以公允及善良原則裁判正確答案
D習慣國際法之形成,必須經過相當長期演進,不可能在短期間內形成習慣國際法
C正確答案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條約、習慣、一般法律原則為主要法源;經當事國同意可依公允善良原則裁判。
逐選項解析
A條約與國際法院判決是國際法法源中,位階最高之法源法源位階迷思✕ 易錯陷阱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並未明定法源位階高低,條約、習慣、一般法律原則為主要法源,司法判決與學說僅為「輔助資料」,並非最高位階。
B習慣國際法並無存在價值,當代國際法完全以條約為依據習慣法地位✕ 錯誤
習慣國際法至今仍是重要法源,許多領域(如國家責任、外交豁免)仍以習慣法為主,條約無法完全取代,此敘述明顯錯誤。
C若當事國同意,國際法院得以公允及善良原則裁判✓ 正確
D習慣國際法之形成,必須經過相當長期演進,不可能在短期間內形成習慣國際法✕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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