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A行政機關發布颱風警報
B行政機關於車禍現場圍起封鎖線管制人員出入正確答案
C行政機關以現金發放經核定之生活費於某低收入戶
D行政機關匯入已核定之獎助金於某公司之帳戶
B正確答案
事實行為不產生法律效果;封鎖線管制出入是下命處分,有法效性,屬行政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B
圍起封鎖線「管制人員出入」係對不特定多數人發生禁止進入之法律效果,屬一般處分(行政處分),而非單純事實行為,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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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事實行為不產生法律效果;封鎖線管制出入是下命處分,有法效性,屬行政處分。
看有無「法律效果」:限制人民自由=行政處分;單純事實動作=事實行為。
逐選項分析
A✕
發布颱風警報屬「資訊提供行為」,僅傳達事實資訊給民眾,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是典型的行政事實行為。
B✓ 正確
圍起封鎖線「管制人員出入」係對不特定多數人發生禁止進入之法律效果,屬一般處分(行政處分),而非單純事實行為,為本題答案。
C✕
核定生活費是行政處分,但「以現金實際發放」是執行行為,屬執行既有處分之事實行為,本身不再產生新的法律效果。
D✕
獎助金之核定為行政處分,實際「匯款入帳」僅為執行該處分的給付行為,屬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
| 類型 | 法律效果 | 例子 | 救濟 |
|---|
| 事實行為 | 不直接產生 | 警報、執行匯款、現金發放 | 國賠、結果除去請求 |
| 行政處分 | 直接產生法效 | 封鎖線管制、核定獎金 | 訴願、行政訴訟 |
考生易誤以為「警察圍封鎖線」只是物理動作而認為是事實行為。其實封鎖線對外具有禁止通行的法律效果,屬對物/對人之一般處分,違反者可依法處罰,與單純發布警報或執行匯款不同。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