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列對於海洋法中各管轄區範圍之敘述,何者錯誤?
A大陸礁層係指沿海國自領海基線向海面之領土自然且事實之延伸,最遠不得超過 350 海里
B專屬經濟海域係指領海以外之海洋區域,其中經濟資源包括漁業和海底礦產等,屬於沿海國之主權權利,自領海基線算起不得超過 200 海里
C領海包括其上空及海底,外國船隻須經領海國允許後,始得主張無害通過正確答案
D在公海上舉行軍事演習以及傳統武器之試射,如未違反和平目的使用,其自由應受保障
C正確答案
無害通過權是國際法賦予外國船舶的權利,不需經領海國事前允許,這是領海制度的核心。
為什麼答案是 C
領海包括上空、海床及底土正確,但外國船舶享有「無害通過權」,**不需**領海國事前允許,只要不損害沿海國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即可,故此敘述錯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無害通過權是國際法賦予外國船舶的權利,不需經領海國事前允許,這是領海制度的核心。
看到「須經允許才能無害通過」直接刪,無害通過本質就是「不用問」!
逐選項分析
A✕
大陸礁層是沿海國領土的自然延伸,原則上 200 海里,若地質條件符合可延伸至最遠 350 海里,敘述正確。
B✕
專屬經濟海域自領海基線起算不超過 200 海里,沿海國對漁業、海底礦產等享有主權權利,敘述正確。
C✓ 正確
領海包括上空、海床及底土正確,但外國船舶享有「無害通過權」,**不需**領海國事前允許,只要不損害沿海國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即可,故此敘述錯誤。
D✕
公海自由原則下,公海供和平目的使用,軍事演習、傳統武器試射只要不違反和平目的,屬公海自由範疇,敘述正確。
海洋法公約各管轄區範圍速記
| 區域 | 範圍 | 沿海國權利 | 外國船舶 |
|---|
| 領海 | 基線起 12 海里 | 主權(含上空海底) | 無害通過權(無須同意) |
| 鄰接區 | 基線起 24 海里 | 海關、移民、衛生等管制 | 一般通行 |
| 專屬經濟海域 | 基線起 200 海里 | 經濟資源主權權利 | 航行、飛越自由 |
| 大陸礁層 | 原則 200 / 最遠 350 海里 | 海床底土資源主權權利 | 鋪設電纜自由 |
| 公海 | 上述區域以外 | 無 | 公海自由(和平使用) |
C 選項把「無害通過權」偷偷加上「須經允許」這個條件。無害通過權的精髓就是外國船舶**不必事先取得同意**即可通過領海,這是國際習慣法長期確立的權利,加上「允許」二字就是陷阱。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