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確認性質之行政處分」(確認處分)?
A大學在學證明書之發給
B公務員服務年資之認定
C役男體位之判定
D國立大學入學資格考試之錄取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確認處分是對既存法律關係或事實的確認;錄取則是創設新法律地位,屬形成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D
大學錄取是「創設」學生身分與入學資格,產生新的公法上法律關係,屬形成處分(下命/形成性質),不是確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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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確認處分是對既存法律關係或事實的確認;錄取則是創設新法律地位,屬形成處分。
看「是否創設新身分/權利」→ 有創設就是形成處分,非確認處分。
逐選項分析
A✕
在學證明書是對「目前仍為學生」此既存事實的確認,屬典型確認處分。
B✕
服務年資認定是對過去已發生的服務事實加以確認,不創設新法律關係,屬確認處分。
C✕
役男體位判定是依健康檢查結果確認體位等級(甲、乙、替代役等),屬對身體狀態之確認處分。
D✓ 正確
大學錄取是「創設」學生身分與入學資格,產生新的公法上法律關係,屬形成處分(下命/形成性質),不是確認處分。
行政處分性質分類
| 類型 | 功能 | 舉例 | 本題對應 |
|---|
| 下命處分 | 課予作為/不作為義務 | 納稅通知、拆除命令 | — |
| 形成處分 | 創設、變更、消滅法律關係 | 錄取、許可、撤銷 | D ✓ |
| 確認處分 | 確認既存法律關係或事實 | 年資認定、體位判定、在學證明 | A、B、C |
考生易誤認「錄取」也是一種確認(確認考生成績達標)。但重點在於錄取「產生新的在學法律關係」,屬形成處分;而發給在學證明只是確認此關係已存在,兩者本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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