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徵收及人民財產權之保障,根據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逾期未發給補償,徵收土地核准處分應失其效力
B原補償處分確定後始發現錯誤,而應發給補償費差額,其發放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年正確答案
C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相當或合理之補償
D個人財產權仍應依法受社會責任及環境生態責任之限制
B正確答案
徵收補償費差額發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而非3年;逾期未發原補償費將使徵收處分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釋字第652號解釋,原補償處分確定後始發現錯誤而應發給補償費差額,其發放之相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選項稱3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徵收補償費差額發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而非3年;逾期未發原補償費將使徵收處分失效。
秒解:看到「補償費差額發放期間」,直覺找「2年」。選項B寫3年即為錯誤敘述,本題選B。
逐選項分析
A✕
依釋字第516號解釋,徵收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給,若逾期未發給,徵收土地核准處分即失其效力。
B✓ 正確
依釋字第652號解釋,原補償處分確定後始發現錯誤而應發給補償費差額,其發放之相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選項稱3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C✕
依釋字第400號及第579號解釋,國家因公益必要徵收人民財產,屬特別犧牲,應給予相當或合理之補償以保障財產權。
D✕
財產權並非絕對,依憲法第23條及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個人財產權仍應依法受社會責任及環境生態責任之限制。
徵收補償發放期限與效力對照表
| 情境 | 發放期限 | 逾期效果/依據 |
|---|
| 原徵收補償費 | 公告期滿後15日內 | 逾期失效 (釋字516號/土徵條例) |
| 補償費差額(事後發現錯誤) | 評定確定起相當期限(最長2年) | 保障財產權不可無限期拖延 (釋字652號) |
命題者故意將釋字第652號解釋中補償費差額的最長發放期限「2年」篡改為「3年」。考生若對數字記憶模糊,極易誤選。請牢記差額補償最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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