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情形,不涉及第三人有無法律上利益之判斷?
A確認第三人是否為行政程序重新開始之申請人
B確認第三人是否可以分享因開闢道路所生之利益正確答案
C確認第三人是否有權於作成行政行為之程序中,申請閱覽卷宗
D確認第三人不服行政契約締約相對人甄選決定時,得否為行政訴訟之原告
B正確答案
閱卷、程序重新進行、訴訟原告適格都要判斷第三人有無法律上利益;開闢道路帶來的利益屬事實上反射利益,答案為B。
逐選項解析
A確認第三人是否為行政程序重新開始之申請人程序重新進行✕ 錯誤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第三人須屬利害關係人,也就是法律上利益受處分影響者,才可申請程序重新進行。因此本選項涉及法律上利益的判斷,不是答案。
B確認第三人是否可以分享因開闢道路所生之利益反射利益✓ 正確
道路開闢後,鄰近居民享有通行便利或地價上漲等好處。這些屬於公益措施附帶產生的事實上(反射)利益,人人都可享受,不需要判斷第三人有無法律上利益。本選項不涉及該判斷,為本題答案。
C確認第三人是否有權於作成行政行為之程序中,申請閱覽卷宗✕ 錯誤
D確認第三人不服行政契約締約相對人甄選決定時,得否為行政訴訟之原告✕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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