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定中,條約之終止與停止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全體當事國於諮商其他各締約國後得同意終止
B雙邊條約一方重大違約時,他方有權全部或局部停止條約施行
C條約締結時存在之情況發生基本改變而非當事國所預料者,得據以為終止或退出條約之理由正確答案
D斷絕外交關係原則上不影響已締結條約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
VCLT 第62條採「原則不得援引」立場,須同時滿足「該情況之存在構成當事國同意受條約拘束之必要基礎」及「情況變更將根本改變依條約尚待履行義務之範圍」雙要件,僅「基本改變且未預料」敘述不完整而錯誤。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