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訴請乙返還借款新臺幣 200 萬元獲勝訴確定判決後,乙將其僅有之財產 A 地贈與丙而有損於甲之債權,甲為保全其請求回復 A 地所有權之權利遂聲請對丙就 A 地為假處分,經法院裁定准許,並查封丙受讓之 A 地。丙聲請法院裁定命甲於 10 日內起訴,若甲在法院所定期限經過後 3 日,始以乙、丙為共同被告,依民法有關詐害行為之規定,訴請撤銷乙、丙間之贈與行為。請問,就丙撤銷假處分裁定之聲請,有關法院應如何裁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准許撤銷,因為甲所提起之訴訟,非屬給付之訴
B准許撤銷,因為甲起訴之時點,已逾法院所定之期間
C裁定駁回,因為法院准許假處分之裁定自始不當,丙本應循抗告尋求救濟
D裁定駁回,因為甲已在法院撤銷假處分裁定前,對丙提起訴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