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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413單選題

甲將 A 屋出售於乙之後,又將該屋出售於丙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際,甲對乙所負之責任,乃:

A嗣後不能,乙得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B嗣後不能,乙僅得請求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
C自始不能,乙得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D自始不能,乙僅得請求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買賣契約成立後才移轉給第三人,屬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買受人可請求履行利益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A

契約成立時 A 屋仍屬甲所有,為給付可能;之後甲將屋移轉登記給丙,才陷於給付不能,屬『嗣後不能』且可歸責於甲。依民法第 226 條,乙得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考點:嗣後給付不能考點:信賴利益誤用考點:時間點誤判考點:雙重誤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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