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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428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監護人改定之事由?

A監護人死亡
B監護人經法院許可辭任
C監護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D監護人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監護人『改定』需有顯不適任情事,A/B/C 是當然停止職務事由,應另行選任。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 1106-1 條規定,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情事者,法院得依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此為改定的核心要件。

考點:另行選定 vs 改定考點:辭任非改定考點:喪失資格考點:改定核心要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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