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營養師營養學114 年第 47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懷孕期體重變化的建議,何者錯誤?
A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18.5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3~18公斤
B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18.5~24.9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2~16公斤
C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25~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7~12公斤
D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3~5公斤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孕期增重依孕前BMI分級:過重者仍需增重5-9公斤,非3-5公斤。
為什麼答案是 D
孕前BMI≥30屬肥胖,建議增重仍應有5-9公斤(約11-20磅),不是3-5公斤。過低增重會影響胎兒發育,故此敘述錯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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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孕期增重依孕前BMI分級:過重者仍需增重5-9公斤,非3-5公斤。
記口訣:過輕13-18、正常12-16、過重7-11、肥胖5-9。D選項數字太低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孕前BMI<18.5屬過輕,因體重基礎不足,需增加較多體重以支持胎兒發育,建議增重12.5-18公斤,本選項敘述正確。
B✕
孕前BMI 18.5-24.9為正常範圍,建議增重11.5-16公斤,本選項數字符合IOM(美國醫學研究院)建議,敘述正確。
C✕ 陷阱
孕前BMI 25-29.9屬過重,建議增重7-11.5公斤,本選項7-12公斤在合理範圍內,敘述大致正確。常與D選項混淆。
D✓ 正確
孕前BMI≥30屬肥胖,建議增重仍應有5-9公斤(約11-20磅),不是3-5公斤。過低增重會影響胎兒發育,故此敘述錯誤,為正解。
孕期建議增重量(依孕前BMI)
| 孕前BMI | 分類 | 建議增重(公斤) | 單胞胎懷孕 |
|---|
| < 18.5 | 過輕 | 12.5-18 | 需較多增重 |
| 18.5-24.9 | 正常 | 11.5-16 | 標準增重 |
| 25.0-29.9 | 過重 | 7-11.5 | 適度控制 |
| ≥ 30 | 肥胖 | 5-9 | 限制但不可<5 |
命題者利用「肥胖孕婦應少增重」的直覺,把數字壓到3-5公斤。但即使肥胖婦女仍需5-9公斤以供應胎盤、羊水、胎兒發育,增重過低反而有早產與胎兒生長遲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