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刑法中妨害秘密罪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甲未經許可,在A的車輛上裝設GPS追蹤器,因車輛移動及其位置之信息,等同車輛使用人之行動信息,故行為人仍可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
B甲因懷疑其妻A外遇,乃在A的行動電話中植入程式,以窺視、竊聽A的行蹤與通話對象,縱使夫妻間互負忠貞義務,甲仍可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
C甲知悉偶像歌手A即將與友人B至某KTV的101室包廂內唱歌,遂在該包廂內裝置竊聽器,以竊錄A、B唱歌及對話之內容,並確實竊得該等內容,因KTV為公開場合,故甲至多僅有民事責任而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罪正確答案
D甲報社總編輯取得A遭他人在密室內性侵害過程中被拍攝之照片一張,隨即將該照片刊登於報紙上,甲仍可能成立妨害秘密罪章之罪,而不能以新聞自由為名,主張阻卻違法
C正確答案
KTV包廂屬「非公開活動」的私密空間,竊錄仍成立妨害祕密罪,C敘述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本題要選錯誤者即C。KTV包廂雖在營業場所內,但屬付費取得之封閉私密空間,客人在內唱歌談話屬「非公開活動及言論」,竊錄仍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祕密罪,非僅民事責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KTV包廂屬「非公開活動」的私密空間,竊錄仍成立妨害祕密罪,C敘述錯誤。
包廂=付費取得的隱私空間,不等於公開場合。看到「KTV公開」直接選C。
逐選項分析
A✕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判決肯認,GPS追蹤器取得車輛移動位置資訊,等同掌握使用人行蹤,屬「非公開活動」,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祕密罪。
B✕ 陷阱
夫妻雖互負忠貞義務,但不代表可侵害他方隱私。在配偶手機植入監控程式窺聽,仍屬無正當理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言論,成立妨害祕密罪。
C✓ 正確
本題要選錯誤者即C。KTV包廂雖在營業場所內,但屬付費取得之封閉私密空間,客人在內唱歌談話屬「非公開活動及言論」,竊錄仍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祕密罪,非僅民事責任。
D✕
密室性侵照片屬極度隱私內容,總編輯刊登構成散布竊錄內容之行為。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不能阻卻違法,可能成立刑法妨害祕密罪章(第315條之2第3項等)。
妨害祕密罪「非公開」判準
| 情境 | 是否公開 | 結論 |
|---|
| 車輛GPS位置 | 非公開行動資訊 | 成立315-1 |
| 配偶手機監聽 | 非公開通訊 | 成立315-1 |
| KTV包廂內對話 | 非公開活動 | 成立315-1 |
| 公園廣場高聲談話 | 公開 | 不成立 |
C選項把「營業場所」偷換成「公開場合」。KTV整體雖對外營業,但包廂是封閉付費空間,客人合理期待隱私,屬「非公開活動」。別被「KTV」表面字眼騙了。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