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上遺棄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刑法第293條之不違背義務遺棄罪,係以積極作為方式為遺棄行為者為限
B駕駛汽車肇事致被害人受輕傷而逃逸者,同時該當刑法第185條之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與第294條違背義務遺棄罪,想像競合正確答案
C甲見路旁醉漢因酒醉而昏迷,遂以黑色大垃圾袋蓋在其身上,令外人無法發現,仍屬刑法第293條之積極遺棄行為
D扶養權利人因原來之扶養方法不合其意,要求義務人換扶養方式,未獲如願,而拒不就養,義務人並不該當違背義務遺棄罪
B正確答案
294違背義務遺棄罪以「無自救力之人」為前提,輕傷被害人通常非無自救力,故不生185-4與294想像競合,B敘述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B
294違背義務遺棄罪之客體須為「無自救力之人」,肇事致被害人僅受輕傷者,通常仍有自救能力,不符合294構成要件,故不成立294罪,自無與185-4肇事逃逸罪想像競合之問題,僅單獨成立185-4。此為錯誤敘述,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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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294違背義務遺棄罪以「無自救力之人」為前提,輕傷被害人通常非無自救力,故不生185-4與294想像競合,B敘述錯誤。
先鎖定294構成要件「無自救力之人」,輕傷≠無自救力,故B的想像競合說法錯誤,直接選B。
逐選項分析
A✕
通說認為刑法第293條不違背義務遺棄罪之「遺棄」行為限於積極作為(如移置、藏匿被害人使其陷入無助狀態),消極不為扶助則屬第294條違背義務遺棄罪之範疇。此為正確敘述。
B✓ 正確
294違背義務遺棄罪之客體須為「無自救力之人」,肇事致被害人僅受輕傷者,通常仍有自救能力,不符合294構成要件,故不成立294罪,自無與185-4肇事逃逸罪想像競合之問題,僅單獨成立185-4。此為錯誤敘述,題目要選的答案。
C✕
甲以垃圾袋蓋住醉漢使其無法被發現,屬於積極的隱匿、藏匿行為,使被害人陷入更孤立無援之危險狀態,符合293條積極遺棄行為之要件,為正確敘述。
D✕
扶養義務人已提供扶養方法,僅因扶養方法不合權利人心意而遭拒絕受扶養,義務人並無遺棄之故意與行為,不成立違背義務遺棄罪,為正確敘述。
遺棄罪體系比較
| 法條 | 行為態樣 | 客體要件 | 義務來源 |
|---|
| 刑法293條 | 積極遺棄(移置、藏匿) | 無自救力之人 | 無特定義務 |
| 刑法294條 | 積極或消極(不為必要扶助) | 無自救力之人 | 法令或契約上義務 |
| 刑法185-4條 | 逃逸(不救助義務) | 交通事故受傷者 | 肇事者救助義務 |
考生易誤以為肇事逃逸必然同時該當違背義務遺棄罪而成立想像競合,忽略294條「無自救力之人」的前提要件,輕傷被害人通常不符合此要件,故僅單獨論以185-4。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