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認罪之陳述,檢察官因而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依現行法及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協商程序之開啟僅能由檢察官主動向法院為聲請,被告或其辯護人、自訴人都無聲請權
B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前,應先徵詢被害人之意見並取得其同意正確答案
C檢辯雙方於協商程序開啟後,得就被告願受科刑及沒收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
D檢察官就「被告向被害人道歉」與「被告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與被告協商時,應取得被害人之同意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