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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8 年第 34 題單選題考點:流押清算義務考點:抵押權追及效力

甲將其所有市值新臺幣2000萬元之A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乙對甲之1000萬元的消費借貸債權,並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時,A地之所有權移屬於乙,該約定業經登記。甲嗣將該地讓售予丙,已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其後,甲未依約如期對乙清償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得請求甲為A地所有權之移轉,且不負有清算義務
B乙得聲請法院拍賣丙之A地,就其賣得價金於擔保債權範圍內優先受償正確答案
C甲、乙間之流押約款,因未約定清算義務,縱經登記,亦不得對抗丙
D丙在A地所有權移轉於乙前,不得清償乙對甲之消費借貸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流押約款經登記即具物權效力可對抗第三人,但抵押權人依法絕對負有「清算義務」,且仍可選擇傳統的「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來實行抵押權。

逐選項解析

A乙仍得請求甲為A地所有權之移轉,且不負有清算義務流押清算義務✕ 錯誤
錯誤有二:第一,A地已移轉給丙,乙應向現在的所有權人「丙」請求移轉;第二,依民法第873-1條第2項,抵押權人實行流押取得所有權時,依法負有「清算義務」(估價後多退少補)。
B乙得聲請法院拍賣丙之A地,就其賣得價金於擔保債權範圍內優先受償抵押權追及效力✓ 正確
正確。抵押權具追及效力(民法第867條),且流押約款僅為抵押權實行方式之一,並未排除原有的拍賣權。抵押權人乙仍得依民法第873條規定,選擇聲請法院拍賣丙之A地以優先受償。
C甲、乙間之流押約款,因未約定清算義務,縱經登記,亦不得對抗丙✕ 易錯陷阱
D丙在A地所有權移轉於乙前,不得清償乙對甲之消費借貸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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