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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810單選題

甲、乙為多年好友,某日甲帶其3歲的小孩A到乙家拜訪,A在客廳玩球,甲曾制止A在客廳玩球,但是A仍繼續玩球,不慎將乙客廳的酒櫃打破,酒櫃玻璃門和裡面的酒瓶破裂,乙損失4000元。乙因為與甲為好友,也看著A從小長大,並未當場要求甲賠償損失。3年後甲、乙因為某事吵架不再往來,乙請求甲賠償4000元的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3歲的A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識別能力,A對乙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由甲對乙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B3歲的A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對乙負連帶賠償責任
C乙請求甲賠償損害時,乙的請求權因3年未行使而消滅,乙不得再要求甲損害賠償
D事後3年,當乙向甲請求賠償4000元時,甲馬上賠償乙4000元,事後甲後悔,甲仍得請求乙返還4000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無識別能力之未成年人不負侵權責任,由法定代理人依民法第187條負責;請求權時效為2年但已賠付不得請求返還。

為什麼答案是 A

3歲幼童無識別能力,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後段,無識別能力之行為人自己不負侵權行為責任,由法定代理人單獨負賠償責任。甲為A之法定代理人且未盡監督義務(雖有口頭制止但未有效阻止),應對乙負賠償責任。

考點:無識別能力考點:連帶責任要件考點:侵權時效2年考點:時效後給付不得返還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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