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承攬甲房屋之新建工程,完工後甲遷入居住,旋即因為樓梯不平整而跌落受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請求乙修補樓梯不平整處
B甲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修補,若乙不為修補,且修補所需費用並非過鉅,甲得自行修補
C甲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修補,若乙不為修補,甲尚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
D須待甲催告乙修補後,甲方得向乙請求賠償受傷所生之損害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瑕疵造成的人身損害屬「加害給付」,依民法第495條,承攬人因可歸責事由致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除第493、494條權利外,得請求損害賠償,此損害賠償請求權獨立,不以先行催告修補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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