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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872單選題

在甲與乙之本訴訟經判決確定後,第三人丙有意訴請撤銷該判決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為尊重當事人之程序選擇權,甲、乙及丙得以合意定管轄法院
B法院認為丙之訴為有理由時,應撤銷或變更原確定終局判決對丙不利部分正確答案
C丙於本訴訟之程序進行中,除已受來自於甲或乙之訴訟告知外,並應受法院之職權通知後,始不得提起撤銷該判決之訴
D法院認為丙之訴為有理由而判決其勝訴確定時,甲及乙即不受原判決(本訴訟之確定判決)之效力所拘束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第三人撤銷訴訟勝訴時,法院僅撤銷或變更原判決對該第三人不利部分,其餘當事人仍受原判決拘束。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訴法第507條之4規定,法院認丙之訴有理由時,應撤銷或變更原確定終局判決「對第三人不利之部分」,採相對效力,避免過度動搖原判決。

考點:專屬管轄考點:相對撤銷效力考點:撤銷訴訟要件考點:原判決效力維持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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