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3 類科共用卷
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8 年第 17 題單選題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萬元,借款期限5年,利息為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本息平均攤還。雙方並以書面約定,甲於2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乙先扣除1年利息,而實給甲375萬元時,此乃所謂以折扣方法巧取利益,應認為係借款375萬元
B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其約定為無效正確答案
C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無請求權
D甲於2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之約定無效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規時光機】民國108年命題時,舊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的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因此C是正確敘述;題目問「何者錯誤」,應選把效果說成「約定無效」的B。自民國110年7月20日起,上限改為16%,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國108年命題時,超過週年20%的利息部分是「無請求權」,不是「約定無效」;B為錯誤敘述,故是本題答案。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