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小無猜,甲於滿18歲當天,向剛滿16歲之乙女求婚,並當場由甲年滿20歲之學長二人見證,於結婚證書上簽名,甲乙再持結婚證書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一年後乙父丙得知大怒,乃向法院請求撤銷結婚,有理否?
A有理,結婚應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B無理,甲已滿18歲,乙已滿16歲
C無理,丙之撤銷權行使已逾法定期間正確答案
D有理,以丙得知時起算,未逾6個月時效
答案與詳解
正解。民法第990條規定:法代撤銷權自知悉起6個月、或結婚後已逾1年者,不得請求撤銷。本題結婚已一年,除斥期間屆滿,丙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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