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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515單選題

甲出售其所有之自用轎車予乙,締結買賣契約後,甲又將該車出賣予丙,同時移轉該車之所有權予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主張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與物權行為皆無效
B乙得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致給付不能,向甲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C乙得依不當得利規定,向丙請求返還該車之所有權
D乙得依債務不履行規定,向丙請求返還該車之所有權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一物二賣債權行為皆有效,後手取得所有權致前手給付不能,前手僅能向出賣人請求損害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已將車移轉所有權給丙,對乙構成嗣後給付不能,且係甲自己再賣所致,可歸責於甲。依民法第226條,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考點:債權相對性考點:可歸責給付不能考點:不當得利要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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