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512單選題

甲與乙締結書桌買賣契約,買受人甲因自出賣人乙受領之書桌出現瑕疵,向出賣人乙解除買賣契約之前夕,該書桌因不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而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行使解除權,則應償還該書桌之價額正確答案
B甲之解除權消滅,且應償還該書桌之價額
C甲之解除權消滅,且不得請求返還價金
D甲之解除權消滅,惟甲仍得請求返還價金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買受人解除權不因標的物非可歸責滅失而消滅,但解除後須以價額償還代替原物返還。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262條,標的物因不可歸責於有解除權人之事由而滅失時,解除權不消滅;解除後因原物不能返還,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應償還其價額。A 完全正確。

考點:解除權+價額償還考點:解除權消滅要件考點:回復原狀請求考點:解除效果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