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締結書桌買賣契約,買受人甲因自出賣人乙受領之書桌出現瑕疵,向出賣人乙解除買賣契約之前夕,該書桌因不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而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行使解除權,則應償還該書桌之價額正確答案
B甲之解除權消滅,且應償還該書桌之價額
C甲之解除權消滅,且不得請求返還價金
D甲之解除權消滅,惟甲仍得請求返還價金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262條,標的物因不可歸責於有解除權人之事由而滅失時,解除權不消滅;解除後因原物不能返還,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應償還其價額。A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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