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二審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審判長得定期間命當事人補正,如未補正者,屬上訴程式不合法,應裁定駁回
B第二審上訴有不合法之情形者,如經原第一審法院定期間命其補正而未補正者,第二審法院得逕以裁定駁回其上訴正確答案
C依原告之聲明及事實上之陳述,得主張數項法律關係,而其主張有不完足之情形者,第二審法院不得曉諭原告為補充
D第二審法院審理後如認原判決理由不當,即應以上訴為有理由而廢棄原判決
答案與詳解
依民訴第442條第2項,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不合法之情形而可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補正;未補正者,第二審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裁定駁回,正確。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