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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548單選題

關於舉證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舉證責任之分配係在本案審理程序經調查證據完畢後為之,法院無庸於爭點整理階段予以闡明
B當事人不得以第二審判決舉證責任分配有錯誤為理由,向第三審法院提起上訴
C家事訴訟事件之審理,並無分配舉證責任之問題
D於確認某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訟,兩造爭執買賣契約是否因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訂立時,原告應就有該項通謀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主張權利不存在者,就權利障礙事實(如通謀虛偽)負舉證責任,D 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民訴法第 277 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負舉證責任。主張買賣契約因通謀虛偽而無效(確認不存在)者,通謀虛偽是權利障礙事實,應由主張之原告負舉證責任。

考點:爭點整理闡明考點:第三審上訴事由考點:家事事件舉證考點:通謀虛偽舉證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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