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裁定,何者不得提起抗告?
A法院駁回被告調查證據聲請之裁定正確答案
B法院科處證人罰鍰之裁定
C法院限制被告出境之裁定
D法院駁回被告聲請法官迴避之裁定
A正確答案
判決前關於訴訟程序之裁定原則上不得抗告,除非符合刑訴第404條但書列舉之例外情形。
為什麼答案是 A
駁回調查證據聲請屬於判決前關於訴訟程序之裁定,且不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但書的例外清單中,故依法不得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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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判決前關於訴訟程序之裁定原則上不得抗告,除非符合刑訴第404條但書列舉之例外情形。
秒解技巧:看到「判決前訴訟程序裁定」先推定不得抗告,再核對是否為第404條但書的三款例外(有明文得抗告、強制處分、限制辯護人接見或通信)。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駁回調查證據聲請屬於判決前關於訴訟程序之裁定,且不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但書的例外清單中,故依法不得提起抗告。
B✕
依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2項規定,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受裁定者,亦得抗告;科罰鍰之裁定屬此範圍。
C✕
依刑事訴訟法第404條但書第2款規定,關於限制出境、限制住居等干預基本權之強制處分裁定,得提起抗告以資救濟。
D✕ 陷阱
駁回聲請法官迴避之裁定另有明文得抗告,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04條但書第1款所稱有得抗告明文規定者。注意若是「准許」迴避則不得抗告,此為常考陷阱。
刑事訴訟法第404條「裁定抗告」原則與例外
| 法條依據 | 裁定類型 | 得否抗告 |
|---|
| 第404條前段 | 判決前關於管轄或一般訴訟程序之裁定 | 不得抗告 |
| 第404條但書第1款 | 有得抗告之明文規定者 | 得抗告 |
| 第404條但書第2款 | 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搜索、扣押等 | 得抗告 |
| 第404條但書第3款 | 限制辯護人與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之裁定 | 得抗告 |
考生極易將「准許」與「駁回」法官迴避混淆。請牢記:只有「駁回」聲請法官迴避得抗告(因為聲請目的未達);若法院「准許」迴避,聲請人已獲勝訴,自不得再抗告。另須區分「法院裁定」(抗告)與「審判長/受命法官處分」(準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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