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偵查中,司法警察持僅記載甲地址「臺北市○○○路○段○○號二樓」之搜索票,進行搜索,並於進出該 2 樓(一層一戶)所必經門口公共樓梯間之甲所有鞋櫃內查獲槍彈。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仍為合法
B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不合法
C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但該搜索為不合法
D搜索票記載地點僅為甲之住宅,無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該搜索為合法正確答案
E搜索票記載地點雖僅為甲之住宅,但樓梯間與甲住宅有密不可分關係,且鞋櫃亦屬甲所有。故搜索為合法正確答案
D、E正確答案
搜索票記載特定地址已足辨別即無違明確性;搜索範圍及於與住宅具密不可分關係且受管領之公共樓梯間鞋櫃,搜索合法。
為什麼答案是 D、E
記載特定地址已足辨別,無違明確性原則;且搜索範圍及於具密不可分關係之附屬處所,搜索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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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搜索票記載特定地址已足辨別即無違明確性;搜索範圍及於與住宅具密不可分關係且受管領之公共樓梯間鞋櫃,搜索合法。
搜索票寫明地址即符合明確性;樓梯間鞋櫃屬密不可分之附屬處所,搜索合法。
逐選項分析
A✕
搜索票記載「臺北市○○○路○段○○號二樓」,依一般社會通念已足以辨別應搜索之特定處所,並未違反搜索票記載明確性原則。
B✕
搜索票記載特定地址已足辨別,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且搜索範圍及於附屬處所,搜索為合法。
C✕ 陷阱
雖無違反明確性原則,但實務認為搜索範圍及於與住宅具密不可分關係之附屬處所(如樓梯間鞋櫃),故該搜索為合法,而非不合法。
D✓ 正確
記載特定地址已足辨別,無違明確性原則;且搜索範圍及於具密不可分關係之附屬處所,搜索合法。
E✓ 正確
樓梯間為進出必經,與住宅具密不可分關係,且鞋櫃為甲所有,屬其管領範圍,故搜索合法。
搜索票明確性與搜索範圍實務見解
| 審查面向 | 實務判斷標準 | 本題涵攝 |
|---|
| 明確性原則 | 記載足以辨別應搜索之特定處所即為已足,不要求鉅細靡遺 | 記載特定地址已足特定,無違明確性 |
| 搜索範圍 | 除處所本身外,及於具「密不可分關係」之附屬處所(如陽台、樓梯間) | 公共樓梯間屬密不可分之附屬處所 |
| 管領力範圍 | 受搜索人實質管領力所及之物件 | 置於必經樓梯間之自有鞋櫃,屬管領範圍,搜索合法 |
考生可能誤以為「公共樓梯間」非屬住宅內部,且未明文記載於搜索票上,故不得搜索。但實務上只要該空間與住宅具密不可分關係,且該物件(鞋櫃)屬受搜索人管領力所及,即在合法搜索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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