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462單選題

關於中止未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從刑事政策的角度考量,己意中止的行為人,刑罰必要性已經減少或消滅
B未了未遂的情形,行為人只須消極放棄行為的繼續實行,即可成立中止未遂正確答案
C行為人以「一行為」同時實現殺人未遂罪與傷害既遂罪,中止未遂的法律效果可同時及於兩罪正確答案
D結果之不發生,非行為人防果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學理上稱為準中止犯
E不論是既了未遂或未了未遂,均可能成立中止未遂
答案與詳解
B、C
正確答案
中止未遂必須出於「己意」且僅適用於「未遂犯」,其減免刑罰之效力絕對不及於已完成的「既遂罪」。

為什麼答案是 B、C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未了未遂雖在客觀上僅須消極放棄行為之繼續實行即可,但主觀上仍須具備「出於己意」(非因外界障礙)此一核心要件。選項僅言「只須消極放棄即可」而漏未提及己意要件,致敘述不完整而錯誤。

考點:中止未遂之減免依據考點:未了未遂之中止要件考點:中止效力不及於既遂考點:準中止犯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