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駕車於警察臨檢時,未停車受檢,加速逃逸。警員A乃騎警用機車追趕,即將追及之際,甲故意擦撞A之機車,致A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傷害罪
B甲成立傷害罪及妨害公務罪正確答案
C甲成立妨害公務罪
D甲成立肇事逃逸罪
B正確答案
故意擦撞執行職務員警,同時成立傷害罪與對公務員施強暴脅迫之妨害公務罪,兩罪想像競合。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故意擦撞執勤員警機車致傷,一行為同時侵害 A 的身體法益(傷害罪)及國家公務執行法益(妨害公務罪),成立兩罪並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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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故意擦撞執行職務員警,同時成立傷害罪與對公務員施強暴脅迫之妨害公務罪,兩罪想像競合。
看到「故意」+「執勤員警」+「受傷」= 傷害罪 + 妨害公務罪雙罪並存。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只看到「A受傷」就選傷害罪,漏掉 A 是執行臨檢追捕職務的員警。故意擦撞本身就是對公務員施強暴行為,妨害公務罪不可漏。
B✓ 正確
甲故意擦撞執勤員警機車致傷,一行為同時侵害 A 的身體法益(傷害罪)及國家公務執行法益(妨害公務罪),成立兩罪並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C✕
只論妨害公務會漏掉傷害結果。A 實際受傷已構成傷害罪的獨立法益侵害,不能被妨害公務罪完全吸收。
D✕ 陷阱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要件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本題是故意擦撞,非過失肇事,且情境是拒檢逃逸不是肇逃。
本題雙罪構成分析
| 罪名 | 法條 | 行為態樣 | 保護法益 |
|---|
| 傷害罪 | 刑法第277條 | 故意擦撞致A受傷 | 身體法益 |
| 妨害公務罪 | 刑法第135條 | 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 | 國家公務執行 |
| 肇事逃逸罪 | 刑法第185條之4 | 過失肇事後逃逸(本題不成立) | 交通安全 |
本題陷阱在讓考生「二選一」:只看到受傷就選 A、只看到員警就選 C。正確觀念是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時成立想像競合(刑法§55),兩罪都要論,最後才從一重處斷。另 D 選項混淆「故意撞警」與「過失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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