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情形,檢察官不得逕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A被害人16歲,其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正確答案
B得為告訴之人心神喪失,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C被害人死亡,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D得為告訴之人失蹤,無法於告訴期間內尋獲,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A正確答案
代行告訴須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或檢察官依職權指定,但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時應由被害人其他親屬聲請,非檢察官逕行指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刑訴法第235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時,應由被害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並非由檢察官逕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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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代行告訴須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或檢察官依職權指定,但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時應由被害人其他親屬聲請,非檢察官逕行指定。
記住:刑訴第236條(代行告訴)vs 第235條(法代為被告時由其他親屬告訴),兩者不可混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刑訴法第235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時,應由被害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並非由檢察官逕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此為本題答案。
B✕
告訴人心神喪失無法行使告訴權,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時,屬刑訴法第236條第1項「無得為告訴之人」情形,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C✕
被害人死亡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屬典型「無得為告訴之人」情形,檢察官得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此為刑訴法第236條之核心適用。
D✕
告訴人失蹤無法尋獲,實質上形同無得為告訴之人,檢察官得依第236條規定指定代行告訴人以免告訴期間經過導致無法追訴。
告訴權行使三種特殊情形
| 情形 | 法條 | 處理方式 | 主體 |
|---|
| 法代為被告 | 刑訴§235 | 由被害人其他親屬告訴 | 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姻親/家長家屬 |
| 無得為告訴之人 | 刑訴§236 | 檢察官指定代行告訴人 | 檢察官依職權或聲請 |
| 告訴人死亡/心神喪失/失蹤 | 刑訴§236 | 檢察官指定代行告訴人 | 檢察官依職權或聲請 |
考生易誤以為「法代為被告」時檢察官可指定代行告訴人,但實際上此情形刑訴法已另設§235由被害人其他親屬告訴之機制,不需檢察官介入。代行告訴(§236)僅限於「完全無得為告訴之人」之情形。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