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律師行為,何者沒有違反律師倫理?
A受任律師於起訴後至判決時,未曾提供相關書狀及證據與當事人,使當事人沒有充分表示意見之機會
B律師至法院出庭執行律師職務不穿著制服
C律師事務所之受僱律師離職時,勸說事務所之當事人轉委任自己為受任人
D律師於某新聞雜誌上付費刊載自己的姓名、學經歷、事務所地址及連絡方式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律師倫理規範允許律師刊登姓名、學經歷、事務所地址、聯絡方式等基本執業資訊,只要不誇大不實或不當招攬即可,屬合法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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