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律師到看守所面會因殺人罪嫌遭羈押之當事人 A 時,未經看守所許可,將 A 所經營公司之業務報告直接交付給 A。甲律師有無違反律師倫理相關規範?
A沒有違反,因為羈押被告仍有權閱覽私人事務之文件
B看情形,如果 A 被禁見且禁止通信就不能;如果沒有禁見及禁止通信,甲律師就可以交付
C看情形,如果是和案情無關的業務報告,甲律師就可以交付;如果有串供之虞,就不能交付
D有違反,甲律師去看守所接見羈押中的被告,除了和案情有關之書狀傳遞外,不能交付任何物品給羈押的當事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律師至看守所接見在押被告,除案情相關書狀外,任何物品交付均須經看守所許可,違者違反律師倫理。
逐選項解析
A沒有違反,因為羈押被告仍有權閱覽私人事務之文件權利vs程序✕ 易錯陷阱
羈押被告雖有閱覽私人文件之權,但須透過看守所檢查程序,律師不得逕行交付,混淆了「權利存在」與「交付程序」兩件事。
B看情形,如果 A 被禁見且禁止通信就不能;如果沒有禁見及禁止通信,甲律師就可以交付禁見誤導✕ 易錯陷阱
禁見與否影響的是「接見通信權」範圍,但即使未禁見,律師接見時交付物品仍須經看守所許可,非以禁見為唯一判準。
C看情形,如果是和案情無關的業務報告,甲律師就可以交付;如果有串供之虞,就不能交付✕ 易錯陷阱
D有違反,甲律師去看守所接見羈押中的被告,除了和案情有關之書狀傳遞外,不能交付任何物品給羈押的當事人✓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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