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與丙訂定買賣古董花瓶契約,並約定翌日將花瓶交付給丙,當乙回家時,發現該花瓶已被其子甲竊取變賣,致無法交付於丙,令丙無法將花瓶價賣他人而受有損失。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乙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其告訴即屬合法
B乙除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外,且須指明犯人為甲,其告訴始為合法正確答案
C丙亦為本案竊盜罪之直接被害人,具有告訴權,得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
D甲所犯之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乙僅須向偵查機關報案即可
B正確答案
甲竊取直系血親乙之財物,依刑法屬告訴乃論,告訴須申告犯罪事實並指明犯人,B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B
合法告訴須具備申告犯罪事實及指明犯人兩要件,本選項完整敘述,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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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甲竊取直系血親乙之財物,依刑法屬告訴乃論,告訴須申告犯罪事實並指明犯人,B正確。
本題關鍵在「告訴乃論之罪」的合法告訴要件:須申告犯罪事實+指明犯人,兩者缺一不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僅申告犯罪事實而未指明犯人,告訴仍不合法,此為告訴合法要件的常見陷阱。
B✓ 正確
合法告訴須具備申告犯罪事實及指明犯人兩要件,本選項完整敘述,故為正確答案。
C✕ 陷阱
竊盜罪之被害人為財產所有人乙,丙僅係契約相對人受間接經濟損失,非直接被害人,無告訴權。
D✕ 陷阱
甲為乙之子,依刑法親屬間竊盜特別規定屬告訴乃論之罪,非任意即可訴追之罪。
告訴要件與被害人認定
| 爭點 | 說明 |
|---|
| 合法告訴要件 | 須申告犯罪事實+表示訴追意思+指明犯人 |
| 直接被害人 | 財產法益受侵害之所有權人(本案為乙) |
| 親屬相盜 | 直系血親、配偶等間犯竊盜罪,原則為告訴乃論 |
考生易誤以為只要向偵查機關陳述被害事實即完成合法告訴,忽略「指明犯人」此一實務上必要要件,且易混淆間接受損失之丙為直接被害人。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