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發生外遇,最近行蹤常常交代不清,行為異常,其先生甲已起心懷疑一陣子。後來甲為了掌握 A 女行蹤,在 A 女的座車上安裝 GPS。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甲符合無故竊聽之構成要件行為
B甲符合無故竊錄之構成要件行為正確答案
C甲符合意圖散布而無故竊錄之構成要件行為
D無罪
答案與詳解
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GPS 追蹤記錄車輛行蹤屬於「非公開之活動」,未經同意裝設即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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