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544單選題

被告甲路過車禍現場,見被害人倒臥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身旁掉落手提包一只,竟趁四下無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取走該只手提包逃離現場。檢察官偵查終結,以被告甲涉嫌竊盜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結果,雖肯認上開基本犯罪事實,惟認定被告甲僅該當於刑法第337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00條之規定,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改諭知被告甲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是否合法?

A不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兩者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不同,故法院不得變更起訴法條
B不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兩者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雖相同,但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不具共通性,故法院不得變更起訴法條
C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相同,且具有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的共通性,故法院得變更起訴法條正確答案
D合法。本案中之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之法定刑輕於竊盜罪,並非不利於被告,故法院得變更起訴法條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變更起訴法條須同一性:基本社會事實相同+構成要件共通,竊盜與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符合。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依通說與實務,竊盜與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構成要件具共通性,法院得依刑訴 §300 變更起訴法條。

考點:事實同一性考點:構成要件共通考點:變更起訴法條考點:判斷標準誤認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