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之婦人甲,與男子乙通姦,經甲之配偶丙協同司法警察當場查獲,欲對甲、乙二人追訴,後經甲懇求,丙決定原諒其妻甲,乃僅對乙向檢察官提出相姦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基於告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須對甲乙二人均予以起訴
B丙因宥恕其配偶之通姦行為,對乙喪失告訴權,檢察官對本案僅能為不起訴處分正確答案
C檢察官受限於告訴效力,僅得對乙加以起訴
D基於告訴不可分原則,告訴效力雖及於所有共犯,但檢察官仍得選擇起訴的對象
答案與詳解
依舊刑法第245條,宥恕配偶即不得告訴;依舊刑訴第239條告訴不可分原則,對相姦人乙亦喪失告訴權。告訴不合法,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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